2018山东青岛市卫计委直属医院和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448人公告(3)
2018-01-12 09:36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和诚信调查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和《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6]3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其它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82876209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8591148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计划表》)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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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年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及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博士和中高级紧缺岗位)
2. 2018年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及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他岗位)
(编辑:王爱文)